計量器具校準或檢定的必要條件
企事業單位在科研、生產和服務的提供尤其是檢驗試驗過程中,要使用到大量的計量器具,如專用的卡尺、千分表、千分尺;生產過程投料的磅秤、過程監控的監視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上的壓力表、流量表、成品檢測用到功率計;生產和檢驗共用的計量器具以及配備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和計算機軟件等等。按照GJB9001A-2001標準7.6條款有兩項要求:第1,計量實驗室,該計量器具是在監視和測量過程中使用的設備;第二,該計量器具監視和測量結果能夠為產品(或服務)符合確定的要求提供證據。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合肥計量,才需要進行校準或檢定。
計量校準通常采整體校準法(綜合校準法)或單元校準法,整體校準法是主要校準。 整定法:直接計量基準、計量來檢定計量計量特性,簡便、可靠,并能求得修正值。但是當受檢計量不合格時,計量檢定機構,難以確定這是由計量哪一部分或哪幾部分所引起。 單元校準法:單元校準法又稱為部件校準法或分項校準法。它分別計量影響受檢計量準確度各項因素所產生誤差,計量檢測公司,然后通過計算求總誤差(或總不確定度),以確定受檢計量是否合格。
設備初始校準周期如何確定
設備初始校準周期的確定應由具備相關測量經驗、設備校準經驗或了解其它實驗室設備校準周期的一個或多個人完成。確定設備初始校準周期時,實驗室可參考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所采用的方法和儀器制造商建議等信息。此外,實驗室可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預期使用的程度和頻次;
2)環境條件的影響;
3)測量所需的不確定度;
4)較大允許誤差;
5)設備調整(或變化);
6)被測量的影響(如高溫對熱電偶的影響);
7)相同或類似設備匯總或已發布的測量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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